科环集团采购交易平台异议及投诉受理

发布日期:2020-05-14

科环集团采购交易平台异议及投诉受理

一、异议的受理

潜在投标(报价)人、投标(报价) 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釆购过程中不符合公开、公平、公正 和诚实信用原则、违法违规的事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受理渠道提出有效异议,并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潜在投标(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异议提出渠道为潜在投标(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平台登录入口;

(二)潜在投标(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非招标采购项目为2日前),异议提出渠道为潜在投标(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平台登录入口;

(三)投标(报价)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釆购平台开标期间或开标现场提出;

(四)投标(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评标(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提出渠道见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

二、投诉的受理

(一)异议提出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认为采购活 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科环集团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布的投诉受理渠道和程序提起投诉,并提交投诉书。

投诉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授权代表(如需)、授权委托书(如需) 及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

3.对已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答复情况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4.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及主张;

5.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6.外文投诉材料(如有)的中文译本;

7.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有效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异议;

2.投诉书内容符合规定;

3.在投诉的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本单位纪检监察或信访部门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可不予受理:

1.投诉人不是投诉所涉及项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 的;以法人名义进行投诉但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 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国家《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投 诉时效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督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对恶意投诉可按照集团公司失信供应商管理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双百行动”单位可根据授权按照其供应商管理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投诉人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2.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其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三、投诉受理渠道

(一)烟台龙源项目

1.邮箱12084437@chnenergy.com.cn

2.电话0535-3417380

(二)龙源环保项目:

1.招标、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竞价:

邮箱:12081492@chnenergy.com.cn

电话:010-57659622

2. 询价:

邮箱:12004915@chnenergy.com.cn

电话:010-57657110

(三)国能信控项目

1.邮箱e0032969@chnenergy.com.cn

2.电话010-57658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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