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招标业务相关信息公开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1尊敬的供应商:
为全面落实《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国家能源集团招标投标良好生态,共同打造更加优质和谐的营商环境,我司拟于2024年9月1日起逐步加强供应商投标资质、业绩等有关信息的公开力度,具体公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内容
1.开标阶段,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负责人(如有,包括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将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业绩、项目负责人(如有,包括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进行公示。
请注意,上述公开内容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请以实际公开内容为准。
二、异议投诉要求
为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和名誉,我公司将加强对异议投诉的管理。任何针对公示的异议,必须采用实名方式在公示期内提出,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异议将不予受理。任何针对公示的投诉,亦须采用实名方式提出,并遵循国家能源集团的投诉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对于重复异议、无有效的证明材料异议、诬告、恶意投诉的供应商,将依法依规并根据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我们期望各供应商秉持“依法合规、诚实守信”的原则,加强对投标行为的管理,共同营造公平、诚信的招投标环境。您的诚信与专业,将为国家能源集团全面建设世界一流清洁低碳能源科技领军企业和一流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作出重要贡献。
感谢各位供应商对国家能源集团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创美好未来。
特此公告。
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