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2025-2026年框架采购 劳务外包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18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
2025-2026年框架采购劳务外包服务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2025-2026年框架采购劳务外包服务评标工作已结束,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项目: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2025-2026年框架采购劳务外包服务
二、公示时间:2025-08-18~2025-08-20
三、招标人: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国能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五、评标结果: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 | 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 新余赢在起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80446100.00000000 | 80159850.0000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业绩 | 1、业绩名称:国家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岗位外包服务 签订时间:2022.12 买方:国家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2、业绩名称:国能南京煤炭质量监督检验有限公司2023-2024、2024-2025年岗位外包 签订时间:2022.12 买方:国能南京煤炭质量监督检验有限公司 3、业绩名称: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环保院2023年技术咨询劳务服务外委 签订时间:2023.4 买方: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 4、业绩名称:国能南京煤炭质量监督检验有限公司煤检公司2023年技术咨询劳务服务外委 签订时间:2023.4 买方:国能南京煤炭质量监督检验有限公司 5、业绩名称:电科院2024-2025年度专业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委外岗位外包 签订时间:2024.9 买方:国家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6、业绩名称:国能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人力资源劳务外包服务框架 签订时间:2023.4 买方:国能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7、业绩名称: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2024-2025年劳务外包服务 签订时间:2024.10 买方: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 8、业绩名称:中电智恒 2024-2025 年呼叫中心服务外包项目 签订时间:2024.1 买方:中电智恒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1、业绩名称:中交中南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辅助业务外包、签订时间2024.5.30、买方中交中南工程局有限公司; 2、业绩名称:曲靖老魔坊魔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外包服务、签订时间2024.2.1、买方曲靖老魔坊魔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3、业绩名称:佛山达致恒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业务外包、签订时间2024.4.1、买方佛山达致恒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4、业绩名称:广州希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业务外包、签订时间2024.4.1、买方广州希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5、业绩名称: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特许运维项目2024-2026年生产技术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框架采购、签订时间2024.9.13、买方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6、业绩名称:催化剂承揽类集采2024-2025年劳务外包服务、签订时间2024.9.1、买方国能无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7、业绩名称: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辅助业务外包、签订时间2024.5.20、买方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8、业绩名称:合建卡特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劳务分包项目、签订时间2023.6.1、买方合建卡特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9、业绩名称:河南盐津铺子食品有限公司业务外包服务、签订时间2023.12.1、买方河南盐津铺子食品有限公司; 10、业绩名称武汉祥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滨江六期业务外包服务、签订时间2024.10.1、买方武汉祥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1、业绩名称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外包服务、签订时间2024.5.1、买方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2、业绩名称惠州容博仓储有限公司业务外包、签订时间2024.6.17、买方惠州容博仓储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六、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异议接收方式:
单位(部门):国能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7658768
接收邮箱:p0017719@ceic.com
八、异议提出说明:
1.提出异议的实名主体应是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2.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3.异议应以电子邮件(盖章原件扫描)实名制提供,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2)被异议项目的招标编号、分包编号、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单位等;
3)异议应有明确的具体事项,必须提供具有支撑意义的证据及证明材料;
4.如不按上述规定提出异议,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
九、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招标代理机构:国能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2025-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