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能信控本部服务类餐饮平台服务(2026年-2027年)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5-10-27国能信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国能信控本部服务类餐饮平台服务(2026年-2027年)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国能信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国能信控本部服务类餐饮平台服务(2026年-2027年)评标工作已结束,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项目:国能信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国能信控本部服务类餐饮平台服务(2026年-2027年)
二、公示时间:2025-10-27~2025-10-29
三、招标人:国能信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国能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五、评标结果: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 | 上海东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中智关爱通(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7910400.00000000 | 7987200.0000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业绩 | 1、业绩名称2024-2025年员工餐饮服务平台项目、签订时间2024年4月19日、买方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3、业绩名称2024年员工餐饮服务平台项目、签订时间2023年12月 18日、买方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4、业绩名称中核集团2023-2025年度员工餐补平台集中采购项目、签订时间2023年10月20日、买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业绩名称中核集团2025年度员工餐补平台集中采购项目、签订时间2024年12月24日、买方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6、业绩名称2025年企业订餐服务平台采购、签订时间2024年12月20日、买方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业绩名称2025年员工配餐增值服务项目、签订时间2025年5月29日、买方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业绩名称2025年企业订餐服务平台采购、签订时间2024年12月20日、买方上海新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9、业绩名称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员工用餐服务项目、签订时间2025年1月8日、买方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10、业绩名称2024-2027年度员工餐补服务项目、签订时间2024年3月12日、买方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1、业绩名称2024-2027年度员工餐补服务项目、签订时间2024年3月22日、买方同核科技(江苏)有限公司;12、业绩名称2025-2027年度员工餐补服务项目、签订时间2025年3月24日、买方上海乐来汽车分析测试有限公司;13、业绩名称2025年全年员工餐补服务项目、签订时间2025年1月10日、买方新石器慧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1、业绩名称:员工餐饮补充服务采购,签约时间:2023年12月20日,买方: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2、业绩名称:餐饮平台服务项目,签约时间:2023年5月19日,买方:中电科太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3、业绩名称:餐饮平台服务项目,签约时间:2023年1月1日,买方: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4、业绩名称:餐饮平台服务项目,签约时间:2022年8月8日,买方:波士顿咨询(上海)有限公司;5、业绩名称:员工情深关爱平台服务项目,签约时间:2022年1月17日,买方: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6、业绩名称:关爱通平台服务协议,签约时间:2023年10月25日,买方:航天信息(广东)有限公司;7、业绩名称:餐饮平台服务项目,签约时间:2025年3月18日,买方:国能数智科技开发(北京)有限公司;8、业绩名称:用餐平台项目,签约时间:2023年11月21日,买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9、业绩名称:员工就餐服务项目,签约时间:2025年5月1日,买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10、业绩名称:用餐服务项目,签约时间:2025年2月14日,买方:北京智网数科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六、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异议接收方式:
单位(部门):国能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7658768
接收邮箱:p0017719@ceic.com
八、异议提出说明:
1.提出异议的实名主体应是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2.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3.异议应以电子邮件(盖章原件扫描)实名制提供,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2)被异议项目的招标编号、分包编号、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单位等;
3)异议应有明确的具体事项,必须提供具有支撑意义的证据及证明材料;
4.如不按上述规定提出异议,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
九、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招标代理机构:国能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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