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甘泉堡一期光伏项目建筑安装工程Ⅱ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3-01-13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甘泉堡一期光伏项目建筑安装工程Ⅱ标段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甘泉堡一期光伏项目建筑安装工程Ⅱ标段评标工作已结束,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项目: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甘泉堡一期光伏项目建筑安装工程Ⅱ标段
二、公示时间:2023-01-13~2023-01-16
三、招标人: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五、评标结果: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 | 湖南亨通电力有限公司 |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2467.999787 | 2499.820851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六、 异议接收方式:
单位(部门):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7658768
接收邮箱:e0055786@chnenergy.com.cn
七、 异议提出说明:
1.提出异议的实名主体应是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2.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3.异议应以电子邮件(盖章原件扫描)实名制提供,并应包含以下内容:
1) 异议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2) 被异议项目的招标编号、分包编号、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单位等;
3) 异议应有明确的具体事项,必须提供具有支撑意义的证据及证明材料;
4.如不按上述规定提出异议,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2023-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