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电厂东湖一期(第二批11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标段二)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17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
铜陵电厂东湖一期(第二批11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标段二)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铜陵电厂东湖一期(第二批11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标段二)评标工作已结束,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项目: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铜陵电厂东湖一期(第二批11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标段二)
二、公示时间:2025-03-17~2025-03-19
三、招标人: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国能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五、评标结果: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 | 迈思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第二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21081809.74000000 | 21851818.0000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证书编号:D341375415、证书有效期:2025年6月6日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证书编号:D341319187、证书有效期:2026年03月19日 |
业绩 | 1、国家电投克州阿图什25万千瓦100万千瓦时共享储能和100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一期40万千瓦)4标段建筑安装施工(光伏区)、签订时间:2023年3月、甲方: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2、德州武城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标段)、签订时间:2023年9月、甲方:淮南市超越电气安装有限责任公司,3、姚孟发电-包头市 490MWp(三标段190WWp)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批60MW)、签订时间:2023年12月、甲方:康普斯顿智汇能源科技发展(江苏)有限公司 | 1、浙江省杭州市54MWp分布式光伏项目、签订时间2023.2.1、甲方浙江荷页新能源有限公司;2、广西钦州钦北区54MW分布式光伏项目、签订时间2022.12.05、甲方北京京仪绿能电力系统工程有限公司;3、辽宁营口盖州市32.61MWp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签订时间2024.06、甲方营口永旋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营口隆鸿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营口博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营口荣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4、沃菲正阳县50MWp光伏复合项目、签订时间2022.01.21、甲方河南沃菲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5、潞城100MW智慧能源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签订时间2022.08.28、甲方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6、2023年度宁夏地区集中式光伏项目建筑安装工程1标段、签订时间2023.12.04、甲方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王召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豫 1412023202306471) | 刘贵彪/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豫1412020202104625) |
六、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异议接收方式:
单位(部门):国能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7658768
接收邮箱:p0017719@ceic.com
八、异议提出说明:
1.提出异议的实名主体应是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2.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3.异议应以电子邮件(盖章原件扫描)实名制提供,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2)被异议项目的招标编号、分包编号、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单位等;
3)异议应有明确的具体事项,必须提供具有支撑意义的证据及证明材料;
4.如不按上述规定提出异议,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
九、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招标代理机构:国能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2025-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