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大宗固体废弃物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开发及示范(课题二)(江苏公司常州电厂新建40T/H渣磨系统项目建安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13

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大宗固体废弃物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开发及示范(课题二)(江苏公司常州电厂新建40TH渣磨系统项目建安工程)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大宗固体废弃物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开发及示范(课题二)(江苏公司常州电厂新建40TH渣磨系统项目建安工程)评标工作已结束,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项目: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大宗固体废弃物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开发及示范(课题二)(江苏公司常州电厂新建40TH渣磨系统项目建安工程)

二、公示时间:2026-01-13~2026-01-15

三、招标人: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国能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五、评标结果: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司名称

山东龙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思诚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11877897.0000000012863729.41000000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要求

满足招标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要求

满足招标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证书名称: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证书编号:D137226519、证书有效期:2030年01月07日

证书名称: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D232241997、证书有效期:2029年11月13日

业绩

1、业绩名称:科环集团龙源节能承揽国能霍州600MW机组供热改造EPC项目建筑安装工程、签订时间:2024.6.17、买方: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2、业绩名称:大同新建北线首站改造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签订时间:2022.12.22、买方: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3、业绩名称:国能聊城#4炉全神华煤改造、高过高再改造安装施工项目、签订时间:2023.8.10、买方: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4、业绩名称: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锅炉再热器供热改造项目施工、签订时间:2024.7.1、买方: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5、业绩名称:国电电力大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业供汽改造二期工程EPC项目、签订时间:2024.4.18、买方:国电电力大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业绩名称:国家能源集团山东石横热电有限公司#1-#4机组济西供热改造工程EPC项目、签订时间:2024.12.3、买方: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7、业绩名称:邹县公司邹城太平工业园区工业用汽厂内供热改造工程、签订时间:2023.7.24、买方: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8、业绩名称:临涣中利(淮北涣城)发电有限公司供热改造升级项目一期项目供热项目#1、#2锅炉改造施工、签订时间:2024.10.19、买方: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

1、业绩名称:武钢新建亚临界燃气锅炉发电项目锅炉本体安装、签订时间:2021.05.20、甲方: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2、业绩名称: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资源综合利用(余气余热)发电项目电站锅炉及其附属系统安装工程、签订时间:2020.06.12、甲方: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3、业绩名称:巴基斯坦塔尔煤田II区块ThalNova电站项目、签订时间:2020.12.11甲方: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4、业绩名称:天津华电南港热电工程脱硫岛EPC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剩余尾工及消缺施工合同、签订时间:2022.05、甲方: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5、业绩名称:贵州华电塘寨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签订时间:2024.04、甲方: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6、业绩名称: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SCR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EPC总承包建安工程、签订时间:2024.03.01、甲方: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张庆功/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鲁1312016201709065

许翔/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苏1322019202004305

六、评标情况: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异议接收方式:

单位(部门):国能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7658768

接收邮箱:p0017719@ceic.com

八、异议提出说明:

1.提出异议的实名主体应是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2.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3.异议应以电子邮件(盖章原件扫描)实名制提供,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2)被异议项目的招标编号、分包编号、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单位等;

3)异议应有明确的具体事项,必须提供具有支撑意义的证据及证明材料;

4.如不按上述规定提出异议,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

九、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招标代理机构:国能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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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1号楼1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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