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电厂东湖一期(第二批 11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光伏支架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08

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

铜陵电厂东湖一期(第二批11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支架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铜陵电厂东湖一期(第二批11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支架评标工作已结束,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项目: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铜陵电厂东湖一期(第二批11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支架

二、公示时间:2025-04-08~2025-04-10

三、招标人: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国能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五、评标结果: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司名称

江苏国强兴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创天晟(武汉)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12952250.0000000013067940.00000000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要求

满足招标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要求

满足招标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要求满足招标要求

业绩

1、业绩名称:共和三期300MW光伏项目支架、签订时间:20233月、买方:国能(共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业绩名称:华能荔波县茂兰水庆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固定钢支架、签订时间:20234月、买方:华能(荔波)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业绩名称:国能秦东2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支架采购、签订时间:20229月、买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南京线路器材有限公司;

4、业绩名称:华能贵州平塘县大塘塘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固定钢支架、签订时间:20234月、买方:华能(平塘)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业绩名称:华能道孕亚日光伏项目第二批光伏固定支架采购合同(II标)、签订时间:20242月、买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6、业绩名称:锦屏水电站水光牧互补扎拉山光伏项目Ⅲ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光伏场区固定式支架及附属设备采购(包件二)、签订时间:20243月、买方: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7、业绩名称:鄂尔多斯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新能源项目光优固定支架及电气设备支架采购、签订时间:20243月、买方:中能建西北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8、业绩名称:“源网荷储一体化”碳中和示范项目-张北5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签订时间:20243月、买方:天津劲邦商贸有限公司;

9、业绩名称:国能(大柴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第二批大基地30万千瓦光伏工程支架(标段二)、签订时间:20244月、买方:国能(大柴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0、业绩名称:华能澜沧江(普洱)新能源有限公司普洱市镇沅县新田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签订时间:20244月、买方: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1、华能新平平掌乡梭山林光互补光伏电站(150兆瓦)项目、2023.04.25、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中国电建成都院浙能城投乌尔禾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2022.10、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华电(莱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山东华电莱州土山一期600MW光伏发电项目361.70448MWp固定支架采购、2024.06.17、华电(莱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4、三师图木舒克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固定式光伏支架采购合同、2024.06.25、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山东能源“陇电入鲁”配套白银新能源基地景泰上沙沃富民 200MW 光伏发电项目、2025.03.05、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6、云南保山白玉光伏EPC项目光伏支架采购项目、2024.08.01、北京彤兴玺业工贸有限公司;

7、中国能建投资公司西南公司保山市浪戛600MW光伏发电项目二标段EPC总承包光伏支架采购项目、2024.06.20、西北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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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异议接收方式:

单位(部门):国能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7658768

接收邮箱:p0017719@ceic.com

八、异议提出说明:

1.提出异议的实名主体应是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2.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3.异议应以电子邮件(盖章原件扫描)实名制提供,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2)被异议项目的招标编号、分包编号、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单位等;

3)异议应有明确的具体事项,必须提供具有支撑意义的证据及证明材料;

4.如不按上述规定提出异议,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

九、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招标代理机构:国能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2025-04-08

联系电话:

4006635077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1号楼1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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