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能信控本部承揽设备类光伏智能数据采集设备框架(标段II)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21国能信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国能信控本部承揽设备类光伏智能数据采集设备框架(标段II)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国能信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国能信控本部承揽设备类光伏智能数据采集设备框架(标段II)评标工作已结束,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项目:国能信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国能信控本部承揽设备类光伏智能数据采集设备框架(标段II)
二、公示时间:2025-04-21~2025-04-23
三、招标人:国能信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国能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五、评标结果: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 | 北京智盟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恒屹隆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1772000 | 186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 | / |
业绩 | 1、业绩名称:2024年多项目打捆采购(雄安公司保定新能源数据接入、泉州置信光伏电站数据接入等项目)光伏智能数据采集设备、 签订时间:2024年10月15日、买方:国能信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业绩名称:2024年多项目打捆采购(天长今麦郎数据接入、固镇永陆桥数据接入等项目)光伏智能数据采集设备、 签订时间:2024年9月25日、买方:国能信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业绩名称:2024年多项目打捆采购(重庆鑫源分布式光伏项目、漳州其亮食品光伏发电EPC工程等项目)光伏智能数据采集设备、签订时间:2024年11月11日、 买方:国能信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业绩名称:2024年多项目打捆采购(金业科技园光伏场站数据接入、分布式场站数据采集系统服务等项目)光伏智能数据采集设备、 签订时间:2024年12月17日、买方:国能信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业绩名称:2024年多项目打捆采购(马鞍山光伏场站数据接、铜陵分布式场站数据采集系统等项目)光伏智能数据采集设备、 签订时间:2024年12月17日、买方:国能信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业绩名称:2023年多项目打捆采购(台山电厂光伏电站数据入湖项目、独秀新能源怀宁县光伏发电站数据采集服务项目等4个项目)光伏智能数据采集设备、 签订时间:2024年1月16日、买方:国能信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7、业绩名称:2023年多项目打拥采购(马鞍山电厂光伏场站数据采集、独秀新能源场站数据采集等4个项目)光伏智能数据采集设备、 签订时间:2024年1月16日、买方:国能信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8、业绩名称:2024 年多项目打捆采购(徽玻分布式光伏数据接入、固镇光伏场站数据接入等项目)光伏智能数据采集设备、 签订时间:2024年7月15日、买方:国能信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9、业绩名称:2024年多项目打捆采购(福建泉州光伏发电项目、仂川光伏等项目)光伏智能数据采集设备、签订时间:2024年6月6日、买方:国能信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业绩名称:2024 年多项目打捆采购(蚌埠佳环光伏场站数据接入、天长卡博尔、贵航特钢光伏场站数据接入等项目)光伏智能数据采集设备、 签订时间:2024年6月6日、买方:国能信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业绩名称:南自华盾数字网关机采购 签订时间:2024.7.15 买方:南京南自华盾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2、业绩名称:南京华盾电力通讯管理机采购 签订时间:2023.2.6 买方:南京华盾电力信息安全测评有限公司 3、业绩名称:南京华盾电力通讯管理机采购 签订时间:2023.2.6 买方:南京华盾电力信息安全测评有限公司 4、业绩名称:南京国电南自维美德自动化有限公司智能数字化通信终端采购 签订时间:2024.12.19 买方:南京国电南自维美德自动化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六、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异议接收方式:
单位(部门):国能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7658768
接收邮箱:p0017719@ceic.com
八、异议提出说明:
1.提出异议的实名主体应是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2.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3.异议应以电子邮件(盖章原件扫描)实名制提供,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2)被异议项目的招标编号、分包编号、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单位等;
3)异议应有明确的具体事项,必须提供具有支撑意义的证据及证明材料;
4.如不按上述规定提出异议,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
九、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招标代理机构:国能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2025-04-21